2008年黑龙江艺术类招生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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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7-12-4 14:58:57 |
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省招考办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我省,并办理录取手续。 本科一、二、三批、高职(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各招生院校须明确考试成绩的录取方式并在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公布。 凡报考美术类未取得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和院校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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